67.非比寻常(3/5)
而被害人一家,为人和善没有仇人,也没有任何财务经济纠纷,感情纠纷,基本可以排除仇杀和情杀。
那也就是说明,凶手具有反社会型人格。
有可能是随机作案?不,秦远摇了摇头,他一定非常了解这一家人。
凶手全身衣服都脱下来折叠好放在一旁,秦远从他的衣服上能够看出,他是一个穿着讲究,追求品味的年轻人,他留下的物品从衣裤鞋袜都不是一般的牌子,而是非常冷门的品牌,但是这种穿衣风格的搭配。
哪怕到了今天都一点不过时。
现场到处留下了鞋印,鞋子的大小大概是27.5厘米。
不仅如此,凶手还将两把凶器并排留在厨房。
一把是凶手带进来的柳叶刀,长34厘米,宽21厘米,另一把则是死者家中得到,两把刀均沾染血迹。
凶手在十多处都留下了指纹,通过指纹对比没有找到任何有用的信息。
而且,凶手在杀人后,搜索了所有的财务,但和一般的如实盗窃不太一样,一般的盗窃犯会将家里弄得很乱,但是他却十分整洁的收拾了回去。
通过对胃中的残留物检查被害人是在30日晚上11点30分左右遇害,但是书房电脑记录里却留下了31日凌晨1点击31日上午10点的两次上网记录。
第一次上网,凶手用鼠标浏览了死者公司的网站,第二次上网,凶手预约了一家剧团的演出票。
而被害人的母亲,在10点50分进入被害人家中。
仅仅相差半个小时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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