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当年拿命爱他的女孩(2/5)
陆聿臻说着,侧头看向时越,“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吗?”
“我受了伤昏迷不醒,她一个女孩子背着我走了整整一夜,脚后跟都磨掉了,后来躺了一个月,才能下床走路。我们迷了路,在山洞里呆了两天,水食无援。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她咬破自己的手,给我喝了她的血。”
直到多年后的今天,陆聿臻也一直清楚地记得,那个瘦弱单薄的女孩紧紧地抱着他,不断地在他耳边说。
“阿臻,你不要怕,喝血不行,大不了我给你吃自己的肉。我顾兮辞认定的人,这辈子都不会回头!”
就连时越都觉得,陆聿臻是因为云知舒的血才好好地活了下来。
但事实,没有云知舒的血,无非就是丑一些痛苦一些。真正让陆聿臻坚持下来的,是对顾兮辞的恨。
是他无法释怀,当年拿命爱自己的女孩,怎么就能轻易地放弃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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