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引起众怒(1/5)
只要石妹签上个名字,就将拥有餐饮业余下的百分之五十五股份其中的一半,别瞧程序简单,其实这里面的水很深,不好趟,就是一份以巨资为诱惑的“卖身契”。武阿姨看到的是这个意思,叶律师分析得出的也是这种可能性大。
武阿姨变卖房产拿出家中全部家当,筹集了二千万,想从那百分之五十五中分得其中的百分之七八,结果那财务总监为石妹设计了一个诱惑的陷阱,是否跳下去还是不跳下去呢?
对石妹来说,都是一样的结局。跳这个陷阱,石妹被一份合同书给捆绑住了,如果不跳下去,那程子以占十家饭店百分之五十五的股份,将居于董事长的位置上,而石妹以拥有十家饭店百分之四十的股份,将排在总裁之位上,那“病猫”程子还是站在比她要高的位子上。
叶子给石妹回了短信:关于财务总监的那份大礼,一旦签字,等于画了押,别看这份协议书,表面三言两语,简单其实就是复杂,复杂之中却隐藏着陷阱。
石妹回复:叶律师,现在我还在读这份合同书,已经是倒诵如流了,就一份普通的合同书而已。
叶子接着回话:虽是一份简单的财产转让协议书,双方,一方签了字,餐饮业余下的百分之五十五的股份,归程子一人所有;另一方签上各字之后,虽能分得其中的一半,但这份近两亿的财产归两人共同拥有,以后,你石财务总助在法律上,跟那程子脱不了关系啦。
石妹那头急问:脱不了关系,什么关系?
叶子马上回答:那份程氏产业,你与那程子两人共同拥有,绝不是无缘无故、不明不白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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