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股权分配(2/5)
多年的历练,让刘志平更清楚的知道决策比执行更重要,一个重大的决策直接决定公司的生死。
而且以后也成了锋锐公司一种习惯,一般上午才会向李锋汇报工作,尽量下午不打扰李锋的思考(喝茶)时间,因为你耽误不起李锋的决策时间。
接着,刘志平说道:“老大,这是按你的要求,制定的股份分配方案,你看看!”
李锋说过要给核心管理层的原始股份,所以当刘志平这样专业的投行人才真正加盟锋锐后,李锋给刘志平第一个正式任务,就是明确锋锐科技的股权分配。
而刘志平也按照李锋的要求,准备了11份完全符合国际惯例的中文英文两套合同,上面明确了每个人的股权和义务,合同做的滴水不漏。
李锋根据个人贡献和年限长短,划分了股权分配,具体如下:周炜占3;汪兴、徐嘉伟各占2.5;
龙小天、王晓川、周枫、许朝军、董丽各占2;程兰、刘志平作为后来者,各占1;
整个锋锐科技管理层股份合计20,李锋个人占80的股份。
李锋说过要给核心成员至少10的股份,为了拉拢人才,最后李锋决定出让20的股份。
也从这一刻开始,锋锐科技这家“公司”,才有了最粗略的雏形。
李锋仔细看完股份分配合同后,感叹“不亏是专业人员,考虑就是清楚”,李锋也很爽快了在合同上签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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