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惊见精锐,以眼还眼(修改)(3/5)
莱宾本想跟他一起过去,可是又觉得他的话有道理,于是点点头答应下来。
由于结构比较奇特,半履带式摩托车的转弯半径肯定要大一些,掉头时自然会不太灵便。如果是平时倒没什么,可在战斗时却足以要命。
罗森正是考虑到这点,才有此建议。
当然,更多的原因还是他想趁着没人出手,自己趁机多干掉一些德军士兵刷一波功勋值,经验点什么的。
眼看着坦克和装甲师越来越近,而跟随在后面的步兵也进入到了1步枪的射程中,罗森就毫不犹豫的扣下了扳机。
“砰砰砰砰砰砰砰砰,当啷,咔嚓,砰砰砰砰砰砰砰砰……”
罗森没有迟疑,直接发动了快速射击技能,瞬息间打空了一弹仓子弹后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换了新的弹夹,跟着又开始疯狂射击。
因为背包里有着将近两万发子弹,所以罗森丝毫不必考虑节省的问题,他现在担心的只是自己更换弹夹的速度比不上开枪速度快。
事实上,1级快速射击所持续的8秒时间内,罗森只来得及打空了四个弹夹,也就是32发子弹。
可惜手枪的射程不够远,否则加两把1911,他还能打出更加狂暴的弹雨。
可惜了。罗森很是有些不太满意。当看到装甲车上的重机枪朝自己瞄过来时,当即就撒丫子狂飙。
罗森觉得打得不够畅快,却不知道他刚才那连贯到极点的连续射击早就把莱宾以及骑摩托车的101空降师的大兵给震惊地目瞪口呆。
都参加过新兵训练,都用过1步枪,可是谁又见过能够将这把步枪生生打出机枪效果的人?
8秒钟,32发子弹,相当于一秒钟打出四发子弹,这简直是无法做到的事情,实在是难以置信也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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