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 礼书(4/5)
嫂嫂溺水了,救不救?
不救,那是见死不救。
救,男女授受不亲。
救不救都不对,怎么办?
孟子说:“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救还是要救的,这是权宜之计。
“礼”存在的意义,是为了让人“仁”,“义”,并不是为了“礼”而“礼”。
“礼”有时候是目标,而有时候是为了达到目标所采用的方法。
姜万钧不喜欢掉书袋,但这时候也只能给高士廉摆事实讲道理。
大宁需要一部“礼书”,但不能全部照搬过去的旧礼。
这部“礼书”是用来指导大家,为一些行为进行规范的,不能成为桎梏。
同时也要为姜万钧的一些“不合理”行为进行解释。
比如。
“赞拜不名,入朝不趋,剑履上殿”,这是过去的时候天子特赐给臣子的特权。
能获得其中一个特权的大臣,那都基本上做到人臣的极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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