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节 断趾(4/5)
“这女人疯了,赶紧走。”云翔忙道。
无支祁便也不多犹豫,施展开法术便卷着木板往江心而去,直至离岸足有一里了,方才见得那殷小姐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二人此时方才顾得浮上水面查看了孩子的伤处,忍不住冷汗涔涔,只听无支祁道:“我以前只道人类都是对自己的孩儿关爱有加,远胜咱们这些被毛戴角之辈,今日方知,人类狠毒之处远胜妖族啊。那女人虽然没有半点妖气,我看比那些食人无数的妖怪还要狠毒,连我都远不如她。”
云翔摇了摇头,由衷叹道:“人间之爱恨情仇,有时会让豺狼变作了绵羊,有时却也会让绵羊比豺狼还歹毒,你终究入世不深,又岂能尽知?”
说着,他低头看向了金蝉子那块被切掉的小脚趾,忽然想起,在原本的小说中,唐僧也是被殷小姐咬去了一个脚趾,说是为了以后相认。如今看来,这又是扯淡话,如果仅仅是为了相认,随便在哪留个疤也就是了,又何必留下这等伤害?
把一个刚出生的婴孩切掉脚趾,任那鲜血横流,在放在木板上抛入长江,不是谋杀又是什么?自始至终,其实书中早已暗示清楚了,殷小姐根本就是要置唐玄奘于死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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