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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一节 清君(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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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于变法的宋神宗,为了终止争论,特意下敕令,规定以后类似案子,都由皇帝裁断。先是负责草诏的知制诰认为这道敕令不合法,拒绝拟诏书,把事情推给宰相。王安石也认为按照法律就可以定案,用不着皇帝特地下敕令。宋神宗又只好收回那道敕令,重新下了一道新敕令,完全赞同了王安石的意见。

最后由于皇帝的强力支持,经过几个宰相一年多的讨论后,才终于定案。阿云从绞刑改判管编,流放时遭到大赦,很快就又嫁人了。

可这个事件并没有因此而结束。十几年后,宋神宗一死,司马光再次当政。竟然再次重提此案,而且为了避免争论,司马光还废了宋神宗曾经下达的,关于自首减罪的诏书。阿云就又有罪了。

如今的世道,是司马光派系掌握话语权,因此阿云案就是铁案。虽然山东是藩镇,但话语权还是司马光那样的守旧派观念。

可是綦宪后来升为东藩府宪司后,却将这个案件再次提出来,认为阿云是无罪的。理由是阿云案当时,宋神宗的诏书尚未废除,就是有效的,阿云就不当死。同时他也认定,司马光废除宋神宗诏书是合理的,因为是经过正当程序的。以后此类案件,阿云就是有罪的。

綦宪重提此案,自然又引起了一番争论,最后他辩论赢了,名动天下。

可是这种人很得罪人,说好听点就是刚直不阿,他连李慢侯的面子都不买。以前郡王府一些不合理的行为,他都敢派人抓人。李慢侯家的女人,几乎都被他整治过。被整治最恨的就是李慢侯的宠妾张妙常,因为张妙常经常会拦下港口的海船,优先拣选喜欢的玩意来讨好李慢侯。綦宪认为此举不符合东藩府制定的市舶律条,扰乱了商民买卖,哪怕张妙常再三表示她是按市价买的,綦宪也不买账。认为这些珍玩,都没有入市,哪里来的市价。重罚了张妙常,并且不允许她以后继续拦船强买。

他也有过派宪司衙役闯军营抓人的行为,跟军队的关系闹的也很僵,只是他的名气是越来越大了。而且好名恶名参半,并没有什么青天美名,因为他只认法条,不认人情,所以很多强弱分明的案件中,他支持强者,导致同情弱者的舆论对他很不满。

李慢侯见这种人也头大,但觉得维持法制比什么都好,因此很支持他。所以审理范温的时候,就让他按程序去审,可审理的结果让李慢侯不太满意,因为他判了范温流放,而不是死刑。李慢侯是打算用范温这个吃人狂魔做一个典型的,也觉得范温死罪确凿,不服军令,当然要杀了。可綦宪偏偏死扣律条,认为当时不是战时,刚好是东藩和挞懒议和,曷懒甸停战期间,因此范温赖在莱州,不去曷懒甸履职,不是死罪,只是流刑。

李慢侯也认了,但不久綦宪被从东藩宪司调离,再次去了府学做院判。

做院判就做院判,他倒也不抱怨,继续一丝不苟的做着,好像一台机器。

“綦院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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