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必要时可以随意开火?(1/5)
由于陈一有要事在身,也没有跟唐安国做过多的寒暄便离开了。
陈一赶回警局已是黄昏。
局长李云山的“猎捕”计划便是在夜间进行。
此时,四十七名警员早已准备就绪,就等着陈一、寒墨、江冲、林超四人“逃”往狼牙山。
按计划,那四十七名新警员与陈一等人是不能照面的。
那些新警员必须仅凭瞄一眼陈一等人的照片来进行抓捕。
陈一等人先行出发,三小时之后,他们面临的便是四十七人携武器的追捕。
且不说是“逃亡”,单凭警局至狼牙山就有小二十公里的路程,全程不能求助与他人,就更不能使用交通工具了。
长跑二十公里,又是个体力活!
好在陈一有“耐力”技能的加持,而其他三人也是新兵中的佼佼者。
二十公里的路程虽不是小数,却也难不住四人。
不足两小时,陈一等人就已来到了狼牙山脚下。
那些警员虽然人数众多,但这几个傲气满满的新兵骄子根本就没把他们放在眼里,除了陈一。
陈一倒也不是怂,确切点说就是懒!
他现在满脑子都是想着尽快找一个僻静点的地方去大睡一觉。
他对此次的规则理解得很透彻,只要不被那些警员逮住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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