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天马踏云(第二更,继续求)(3/5)
只要给他们一口饭,奴隶们就会忠心耿耿地为主人流汗流血,宁死无犹,简直是完美的牲畜。
如果仅把寡妇清当作是陶朱公那样的纯商就大错特错了。
自古以来,盐商这个群体,都需要强大的武力支持,寡妇清自然也不例外。
无论是要保证盐路的畅通还是奴隶的抓捕,都意味着怀清需要组建一支完全忠于自己,且战斗力强劲的大规模私人武装。
她做到了这一点。
时至今日,即便是昭王,对于拥有财政与军事上巨大实力的寡妇清,也只能以安抚为上。
直到完成统一,掌天下权柄的嬴政,才有底气与实力真正对怀清下手,将怀氏全族强行迁入咸阳。
只有将其从扎根的土壤中连根拔出之后,怀氏这株浑身浸泡在鲜血中的鲜花才衰败下来。
后世以为嬴政将寡妇清“请”至咸阳,甚至还为其建造怀清台、立牌坊,是出于对怀清的倾慕,何其大谬。
没有无法抗拒的外力的强迫,谁愿意离开故土,做无根之木?
而目前,怀氏活跃在昭楚两大国之间,只在名义上服从,实际上仍自成一体。而无论是昭王还是楚王,都无法让怀氏彻底臣服。
怀氏与昭国的关系,比起全族都在大昭境内,完全服从于昭王的乌氏而言,更像是一种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
这也是为什么最终得到位比封君尊荣的是乌氏,而不是实力或许更胜一筹的怀氏。
此时,乌氏倮终于完成了耀武扬威的绕圈,驾驭着马匹停在了扶苏身前,纵身一跃就稳稳落到了地上,同样大红色的布靴激起了一层浮土。
“公子,这匹马如何?”乌氏笑意盈盈,牵着缰绳问道。
扶苏闻言看去,被乌氏倮驯服的骏马身高达1米6以上(马匹的身高是以肩高算的),浑身赤红,肌肉线条优美,皮肤上薄薄的一层汗水在阳光下反射着耀眼光辉。
上前摸了摸马儿的皮肤,入手的紧致肌肉让扶苏不由心惊于这副身躯所蕴含的磅礴力量。
马儿矫健的四蹄直到现在还在地上刨动,一想到这匹骏马全力奔跑时的风姿,就足以令人心潮澎湃。
即便是以扶苏对相马之术的粗通,也能看出这是一匹不可多得的良驹。“这是不输八骏的天马啊。”
八骏,又名穆王八骏,是造父献给周穆王的八匹良驹的合称,相传能够日行千里。
乌氏倮笑得合不拢嘴,“公子喜欢就好,这匹大宛天马就是专程献给公子的。”
扶苏略有惊喜地轻呼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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