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司法部门成立(2/5)
毕竟之前出台的《民典》之中根本就没有关于私自铸造法律的条文。
如果叶明直接把他们处决那就是对法律的践踏,这件事情肯定会影响整个领地内的法律推行,甚至还会成为那些惘法之人的说词。
所以叶明只是暂时把他们关押在神临城的大牢之中,没有下令直接处决他们。
领地内的法律自从颁布以来可是让叶明操碎了心,各种突发情况可以说是层出不穷。
从最开始《民典》的颁布开始一直到现在,领地内大多数的百姓都说不出来《民典》的内容,甚至还有人不知道这《民典》到底是干什么的。
特别是这几次大战结束之后人口的暴增,更是让整个领地内的法律建设重新归零。
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过渡的这段路程还没有完全的走完。
不仅民众不了解叶明最开始颁布的《民典》,就连《民典》中的一些内容现在也出现了问题。
就比如这次的出现私自铸造铜币的事情,《民典》中根本就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
毕竟当初颁布《民典》的时候还没有货币这个概念,所以关于货币的条文根本就无从说起。
所以这《民典》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不适应了现场领地中的社会大环境。
领地内同时也缺乏一个可以领导法律改革的机构,这种司法上的人才也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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