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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九章 又群魔乱舞了(二合一)(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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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次,当时的他虽然说处刚刚重伤初愈的阶段,也是他第一次拿起这一个铁板巨剑战斗的那一次,他虽然说胜利了,但是非常艰难。

之后就是这两年之中,他为了能够寻找这些家伙,一直都在“复仇”之中,虽然说也斩杀了不少的这些怪物,但是基本上,每一次都遍体鳞伤,而最重要的是,依旧是什么都不知道。

不像林云,仿佛摧古拉朽一般,直接就以比对方更加凶残的姿态砍崩对面,并且还懂得一些他不知道的东西。

而这才是最重要的。

虽然说他不喜欢动脑,但是并不代表着,动脑就不好了。

可以的话。他倒是想要有一个外置的大脑啊。

虽然说不想要接近任何人,但是,他的“野心”却是促使着他这么做。

“虽然说我很想要说一句,我拒绝,但是我想,就算我拒绝了,你也一定会仿佛跟尾狗一样,死命地跟着吧。”林云沉声地说道。

“所以,你的意思是。。”巨剑兄贵呲了呲牙,很显然,在原本,他就想要这么干的。。至于说跟尾狗,雇佣兵都是这样的玩意。

“我从你的眼中,看到了无比的仇恨,虽然说我也想要有一个助手,但是。。我需要你说一下关于你为什么想要寻找神之手,不然的话,我没办法帮助你。”林云看着巨剑兄贵,直接说道。

听到林云的话,巨剑兄贵一下子就陷入了沉默之中了。

不过在过了一会之后,他最终还是说道,“我叫格斯。”

然后就开始简单地说一下自己的故事了。

他以前曾经是帝国南边的边境亲王领那里的雇佣兵,后来被当地的一个比较有名的名为鹰之团的雇佣兵拉拢,加入了里面。

他和鹰之团的团长,格里菲斯是好朋友,甚至可以说是挚友地存在,他也没有什么不开心的。

边境亲王领本来就是一个非常混乱的地方,虽然说也有收到帝国册封,不过大多数的时候,都是自封。

“是的,我们这有亲王。哎呀,去年我们还有一打呢!他们在这片土地上很流行。”一个肮脏农民诉说着。

在这些土地上拥有主权的地方统治者被统称为边境亲王,这片土地也因此得名。每一个亲王都会统治一个小王国,这个王国有一个享有盛誉的、过分夸张的公国头衔,但要是在文明程度更高的国家,这个王国通常很难称得上是骑士的封地。

大多数亲王都有一个法庭,一群随从,他们帮助亲王管理他的公国,以换取回报,或者直到他们有足够的权力取而代之。

宫廷的大小确实随着公国的大小而增大,但关联性不强。

这更依赖于亲王的个性。大的宫廷往往意味着软弱的亲王需要支持。一个非常小或根本不存在的宫廷也往往意味着软弱,因为亲王觉得他不能让任何人拥有真正的权力。

在边境的亲王们中,大大小小的宫廷是很常见的。

有些亲王坚持把与其他亲王的交往称为“国际外交”,这些亲王显然夸大了他们自己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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