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6章进行分赃(4/5)
东南商人从事海上走私贸易,每年有大量白银,从日本、吕宋、澳门等地进入大明。
这些银子进来后,许多都没有用来投资扩大生产。
因为海贸走私,被几个海商把持,规模有限,扩大生产货物卖不出去,反而不赚钱,所以流入大明的银子,大多都用来购买土地,修园林,等土地购买的差不多,便大多埋在地下,并没有在市场流通。
不仅是河南,缺乏投资的项目,江南这边也有大把的银子,因为没有投资渠道,而深埋地下,等待有人唤醒。
因此若果自己有钱埋在地下,盐商肯定不愿意让高欢吃这个利息。
江演等人一听要利息,便决定再凑一凑,不能便宜高欢。
最终,扬州盐商给高欢凑了个整数,剩下一百万算是借贷。
高欢一趟下来,得了四百万两,心满意足,招来汤亮、侯方伯等人来扬州,组建中原国资委,由两人担任掌柜,在扬州管理一百万两的债务,还有监视盐业行会对盐场改组,落实自己的一成股份,并组建河南盐业,进军盐商行业。
拿到银子,接下来便是分赃。
中军大帐外,甲士持矛而利,帐中高欢与马士英、黄得功、刘泽涵商议。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