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霍府疑案(四)(1/5)
几个衙役在赵云衿的指挥之下,将一间闲置的客房布置成临时审问的场所。赵云衿安坐于书案之后,而韩平遥则坐在下首,负责记录口供。
赵云衿首先询问的,是被视为凶犯的宋闵。
宋闵被衙役押入房中后,“扑通”一声跪倒在赵云衿面前,哀求道:“大人,小人真的是被冤枉的,您一定要为小人做主啊。”
赵云衿问道:“你如何冤枉?”
得了申辩的机会,宋闵赶紧语无伦次地为自己辩解起来:“大人明鉴,小人从来没有偷过什么财宝,更没有杀人啊。主家的东西,小人是一分一毫都不敢偷拿的。那些、那些首饰和钱币怎么会出现在小人的房里,小人真的是不知道啊。还有、还有,小人与侧夫人并无交集,怎么可能合伙偷东西?更重要的是,小人平时连只鸡都不敢杀,怎么敢杀人呐。”
赵云衿见宋闵越说越激动,正想让他冷静一下,却见他突然眼珠一转,似乎是想到了什么,语气中多了几分怨恨:“一定是霍澄,是霍澄那个小兔崽子冤枉我。大人,是霍澄,一定是霍澄干的。”
赵云衿继续问道:“你因何认为是霍澄干的?”
宋闵依然很激动,自言自语般说道:“那个小兔崽子与侧夫人通奸被我发现,居然就想这样除掉我,真是歹毒。这些事情一定都是他干的,一定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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