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林中偶遇(二)(3/5)
少年将手朝着敞开的屋门一指,招呼道:“赵大人,你进屋里坐吧,这件事说来话长。”
于是,赵云衿和沈时溪二人跟着少年进了茅草屋。赵云衿一进屋子,便仔细观察起来,她发觉这间茅草屋破旧得很,房内只简单地摆着一张木板床、一个衣柜、一套桌椅、几个水桶、一个灶台和一个碗橱。这些家具都已老旧,却被擦得很干净,应是少年常常打扫的结果。
少年招呼二人坐下,一边为他们倒茶,一边说道:“赵大人,我这里没有好茶,你将就着喝点。”
给赵云衿和沈时溪倒完茶,少年才坐下,开口说道:“这件事还得从我的家乡说起。我叫秦仪,祖籍在儋州。我的父母早亡,从三岁起,我就跟着大我十岁的姐姐秦玉儿一起生活。
姐姐十六岁的时候,便嫁给了同县的一个书生,那个书生名叫孙昶。”
赵云衿和沈时溪听到“孙昶”这个名字,俱是一惊,二人对视一眼,没有打断秦仪的话。
秦仪接着说道:“虽说儋州是蛮荒烟瘴之地,但时不时会有被贬的大官来到儋州,其中的一些人会在那里开学堂,教些学问,我姐夫孙昶就是在这种学堂中读了十几年书。姐夫虽然家境平寒,但是为人踏实上进,大家都说,姐姐能嫁进孙家,是她的福气。
姐姐成亲之后,依然把我带在身边,从那时起,我就成了孙家的一员。姐夫一家人都对我很好,不仅不嫌弃我,还教我读书识字,那段时间是我最开心的一段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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