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定北平南(说明章节)(1/5)
冀州。
邺城。
大将军的印绶终于送到了北方袁绍的手中。
兼督冀、青、幽、并四州的大将军袁绍,当即给负隅顽抗的公孙瓒写信。
书曰:“孤与足下,既有前盟旧要,申以讨乱之誓,爱过夷、叔,分著丹青,谓为旅力同仇,足踵齐、晋,故解印释绂,以北带南,分割膏腴,以奉执事,此非孤赤情之明验邪?
岂寤足下弃烈士之高义,寻祸亡之险踪,辄而改虑,以好易怨,盗遣士马,犯暴豫州。始闻甲卒在南,亲临战阵,惧于飞矢迸流,狂刃横集,以重足下之祸,徒增孤子之咎衅也,故为荐书恳恻,冀可改悔。
而足下超然自逸,矜其威诈,谓天罔可吞,豪雄可灭,果令贵弟殒于锋刃之端。斯言犹在于耳,而足下曾不寻讨祸源,克心罪己,苟欲逞其无疆之怒,不顾逆顺之津,匿怨害民,聘于余躬。遂跃马控弦,处我疆土,毒徧生民,辜延白骨。
孤辞不获已,以登界桥之役。是时足下兵气霆震,骏马电发;仆师徒肇合,机械不严,强弱殊科,众寡异论,假天之助,小战大克,遂陵蹑奔背,因垒馆谷,此非天威棐谌,福丰有礼之符表乎?
足下志犹未厌,乃复纠合余烬,率我蛑贼,以焚爇ruo渤海。孤又不获宁,用及龙河之师。羸兵前诱,大军未济,而足下胆破众散,不鼓而败,兵众扰乱,君臣并奔。此又足下之为,非孤之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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