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未婚先孕(4/5)
从八月份开始,陈薇就以男方单位分房为由,一直向工会申请领取结婚介绍信。那时只要有单位,申请结婚必须得由单位出具介绍信。
到了十二月,陈薇的肚子已经遮不住了。
单位领导勃然大怒,认为陈薇是在欺骗组织。好像听说公司领导轮番跟陈薇做工作,要她打掉胎儿,维护集体荣誉。
陈薇坚决不肯。据理力争。
因为当时的婚姻法规定女生满二十就达到法定婚龄了。所以单位阻扰也没有道理。
但单位以规定为由,就是坚持要陈薇打胎。
陈薇放话:要我打胎可以,到时就是一尸两命。
陈薇家里人也找了市总工会的领导出面做工作。
不知道是陈薇的以死抗争,还是总工会领导做工作起了作用。陈薇的介绍信终于开出来了。
陈薇终于得偿所愿结婚了。但陈薇成为我们单位的反面教材n年,她也被穿小鞋n年。
这些看似天方夜谭的事情,却在那个年代,在我们的身边真实上演着。
十二月底,胡曼莉生了个女儿。
胡曼莉出院回家了。
下午下班。我、伍琼、林娟、刘晓萍、李梅拿着凑份子钱买的毛线和小孩毛毯,去跟文静和唐宁汇合。我们约好一起去她家看她和小宝宝。
到了胡曼莉家,只见胡曼莉半躺在床上,头上系着一个大手帕。孩子躺在她身旁。我总觉得她身上散发出了母性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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