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分赃(1/5)
天启六年润六月二十九日武英殿内
信王朱由检、刘若愚、李若琏与郑芝龙、许心素二人商谈瓜分大明海疆势力。
许心素扩建心素岛(济州岛)码头为母港成立大明皇家东海水师,该水师粮饷前三年由许心素自筹,任命许心素为东海水师总兵领后军都督府左将军,登莱水师参将沈寿崇调任东海水师参将。水师管辖之地为芝龙海峡(台湾海峡)以北至日本、朝鲜。
东海水师负责该海域所有大明海商之安全,剿除该海域任何势力之海寇。许心素三年内可任命东海水师参将以下将领,三年后任职权限为内廷所有。
东海水师三年自筹粮饷期限内,可一切所获与内廷均分。
郑芝龙定母港广州成立大明皇家南海水师,修建秦皇岛码头并协助撤回关内的辽民往芝龙岛垦荒。该水师粮饷前三年由郑芝龙自筹,任命郑芝龙为南海水师总兵领前军都督府左将军,福建水师参将俞咨皋调任南海水师参将。水师管辖之地为芝龙海峡(台湾海峡)及芝龙海峡以南整个南洋。
南海水师负责该海域所有大明海商之安全,剿除该海域任何势力之海寇。郑芝龙三年内可任命南海水师参将以下将领,三年后任职权限为内廷所有。
各舰队皆需遵守天启陛下之命令,协助大明皇家供销社在日本、韩国、吕宋、安南、占城、真腊等地开设门店。
各舰队将携手打击任何走私行为,剿灭走私船只所获与大明内廷均分。
大明将向各舰队开放沿海海域各港口以供补给,各舰队可在大明任意港口招募船员及士卒。
各舰队可在四个督饷馆收购货物交于各地大明皇家供销社出售,所获在完税后与内廷均分。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