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柳暗花明(3/5)
第二天一清早,他便开车去了朝阳开发区。他在开发区北面十公里的范围内跑了整整三天。他看好了一座废弃的砖厂和相邻的一个荒废的木器厂。两处的面积加在一起大约有三万多平米,美中不足的是它们中间隔着一块五荒地,荒地里还有五座坟。
陈哲找到了产权所有的村委会,村主任一听就别提多高兴了。前几年南边的村子划了开发区,把他眼馋的,现在自己都快退休了,机会眼看着就不多了。况且,这两个破地方,种啥啥不长,包给谁谁不要。
陈哲看了土地使用证,这并不是耕地,他就决定买了。经双方协商,砖厂以四百万的价格买断,木器厂以三百万元买断。但陈哲有个条件,就是要连同那块荒地一起买断,他要把两个场地连在一起。
村主任骚了骚头发为难地说:
“地我可以做主,但坟我说了不算!”
陈哲想了想说:“我可以再出二十万,每座坟我给二万,让他们移走!那块荒地我再加十万!”
村主任跑了一上午,和五个坟主的家属签订了协议。下午又召开了村民大会,让村民都在砖厂和木器厂的土地转让书上签了字画了押。这程序是陈哲要求的,村主任总说这是多此一举。
第二天,陈哲就和村上签订了合同,并去市里公证处进行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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