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我同老天讲道理(2/5)
“救救娘亲。”
老方丈依旧是摇了摇头。
王念远站起身来,转身下山,八百步走过吊桥,不曾回头。
娘亲喜欢读书人,哪他便做一个读书人,太奉最好的读书人聚集在翰林书院,可并非天下最好的读书人都聚集在哪里。太奉南疆的蛮夷三十六城,虽是地处荒凉,将门种子多如牛毛,但并非没有读书读出天大本事的人。
六十年前太奉平定四国,唯独是收不了那区区三十六座城池,南蛮能撑到如今靠的也并非全是那以一敌十的武将,武将为骨,文人血,方可令那三十六城撑如今不倒。
王念远去了那三十六座城池,走时为少年,归来亦是少年。几年后南蛮多出了一个喜杀人筑京观的风流才子,他誓要从姑苏杀到长安,一人不留,要将这千里姑苏江和那八百里江陵堆满人骨。他要亲手把那人胸骨扒开看看,那人可有良心?又有几斤几两。
萧九遥起身欲要追去,老僧摇了摇头,示意他留住脚步。在王念远离开后,老僧摇头开口说了句在场之人都听不懂的“胡话”:
“随他去吧,这是他的劫数,亦是太奉的劫数。”
老僧转身走进寺里,春花与他之间有些情分,这寺里本就春花这一条锦鲤,若是他不来此地,或许就没有如今寒山寺,亦不会有如今的状元郎。
世间万事皆有因果,话虽是这般说,他觉得这事儿有些不讲道理,不管能成与否他都要试试,试试能否帮春花要会那对儿眼睛。前世王朝远在姑苏江畔救了春花一命不假,可今世春花亦在风雪夜中救了王朝远一命,欠多少还多少便是,非得多要人家一对眼睛是何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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