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4章 裁兵(下)(3/5)
张汉卿不会傻到自毁长城,现在远不是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的时候:诸多的地方势力仍在,国家只是完成了形势上的统一,但西南诸省仍在军阀手中,东北日军仍在待机而动,如此种种,裁兵不但不可行,还需加强。
他先是要求“国防委员会”通过了《国家和平时期武装警察职责条例》,赋予武警部队在各省的驻兵权和保安职责,以便将各地裁减官兵编入到武警部队名下。
这一办法共使人民军后来控制下的北京、天津、直隶(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广东、江苏、上海、山东、福建、浙江,加上新进的山西共15省、市,容纳了30万人的编外人员。
一句话,这些地方将要吸收的“退役军人”数,比要退役的人还多,只是名称不再是人民军而已。
这是考虑到之前控制各地后许多杂牌军队良莠不齐,正好趁此机会淘汰一些老爷兵、兵油子。另外通过加强武警力量,有效地控制了地方,并使余下的军队完全从地方守备任务中脱离出来,真正成为国防军。
各师精减下来的机构和骨架仍被保留,多余出来的骨干军官正好去各军校轮训,算是为国防储备力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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