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0章 忘恩的代价(4/5)
这次他们学乖了,不直接提独立,而是玩起了“渐进式独立”的方式。先把地方自治搞到手,名正言顺地拿到地方上的自治权,然后形成规模后再伺机而动。
岂有此理!这些不是中国公民的外国难民要在中国的领土上搞自治,就是因为自己民族的人多,而绝口不提立足的土地是不是自己的!
如果这个理由在法理上成立,那日本横滨中华街、日本神户南京町、日本长崎新地中华街都应该算中国的地盘,别提更遥远的欧美各国为数众多的唐人街了。
不当人子!这是典型的中山狼,在拿中国人的同情、仁义、友爱当自己阴谋的垫脚石!这不是曾经的外藩对中|央帝国的尊重!这是无耻的行径!
众所周知,中华民国在张汉卿数次不懈也是毫无退让余地的决心下完成了全部省级区域的中|央治理,在1926年末已经取消了全部的省级区域自治,如蒙古、新疆和宁夏。在中|央的统一规划下,所有省级的政|府行政长官都称为“省长”,地方上已无“主席”。
当然,在地级区域规划里,少数民族人数占优的县,都冠以“某某民族县”的称号,这“某某”是地名而不是主要民族的名称。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淡化地方民族色彩,而不是强化某个民族的“地主”心态,避免出现“某某民族的县”这样的谬误。
在县以上省以下的地级区域,“某某自治州”、“某某自治盟”中的“某某”同样也只是地名,目的也都是同一个。从此,市、地、州、盟只是国家在立法权上的差异的名词,而不是带有民族优越性的地盘划定工具。
好不容易搞定了西北边塞,难道会甘心让东北反弹?而且这种反弹完全是由一小撮日本人的走狗搞出来的!土生土长的中华民族都没有在地级区域自治,你一个外来户还想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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