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3章 《情非得已》卖原主(4/5)
陈文心里一百个愿意,这首歌压在他自己手里其实已经没什么大用,盗版磁带生意他已经撤退了,真不如物归原主卖给庾成庆。
虽然心里乐意,但陈文已经是重生的老狐狸了,脸上没有露出惊喜的表情。
陈文淡淡地问道:“你们公司打算出多少钱呢?”
庾成庆笑道:“我们唱片公司的规矩呢,各种歌曲有复杂的分级体系,一般来说,普通歌曲几百、几千块差不多的了;一首优秀的歌曲,拿给一线歌手演唱呢,公司支付给词曲作者5到8万块。我已经和公司谈到了最高待遇,《情非得已》我们公司愿意出15万。”
陈文问道:“15万是湾湾货币吗?”
庾成庆大声说道:“当然不是了!15万是人民币!”
陈文看了看欢哥,对方一脸笑容,没有任何表态。
他又看了眼唐瑾,美人大眼睛闪闪地看着他,也没有表示任何意愿。
陈文对庾成庆说道:“行!我同意了!咱们什么时候签约?”
庾成庆开心道:“太好啦!合同和钱我已经带来了,现在就可以签。”
说完,庾成庆从包里拿出15捆百元大钞,码放在长桌上,又拿出两份合同文件交给陈文。
陈文仔细阅读。
上次他与欢哥、振姐、宋姐签的歌曲授权协议都是简体字版的,今天庾成庆拿来的合同文本是繁体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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