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出名计划(求推荐票)(2/5)
第二种,做“大品牌公司”的代言人,凭着“大品牌公司”强大的财力,向广大地区投射铺天盖地的广告,也可以起到快速出名的作用,不过这种方法很难,几乎说是不可能,被林枫直接pass了。
第三种则是参加各种曝光度极高的大型比赛,夺得较好的名次,也能起到快速出名的效果。
还有最后一种,通过售卖能够广为流传的“特殊商品”,从而收获较高的出名度。
以上四种,就是林枫短时间内能够想到的办法。
思来想去之后,林枫选择了最后一种,售卖“特殊商品”。
前三种方式,第一种靠炒作,太不靠谱,第二种很难实现,第三种的话,不可知因素太多。
只有第四种,林枫觉得最好实现,甚至在心中已经规划好了第一件特殊商品,那就是地球林枫记忆里的电子小说。
在林枫的映像中,天华联邦是没有电子小说这一说法的,也就是说如果他操作得当,很可能一炮而红,从而开创小说时代历史的先河。
在林枫融合的记忆里,地球林枫就是一个典型的电子小说书迷,虽然他看的是盗版。
地球林枫从小学六年级开始,到大学毕业,整整看了十年小说,时间不可谓不长,毕竟他自身也才二十二岁。
在地球林枫看过的众多小说中,最令林枫映像深刻的,是一部名为《遮天》的小说,他每年必读五遍以上。
其中的情节,地球林枫不说全部背下来,差不多也被他记了个大概,因此林枫选择“写”的第一部小说,就为遮天,他要做一个快乐的文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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