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妖魔曾横行|我要炸学校(2/5)
像工读学校里的小哥哥一样,杀人偷东西都算搞事情。
但兰泽不想伤及无辜。又得让大人们认识到自己判断错了:这俩熊孩子就不该放进大学里去浪,还得继续栓在未成年人学校里管好了。
所以声势得大,危害得小。
这样一来,可选手段不多。
还有什么能比轰隆一声炸学校更轰动的呢?
炸学校是妖魔俩人动手做的没错。参与的却不止他俩。
兰泽从来没想过,老师眼里的乖宝宝,大家心目中的好学生,对于搞事情那么有热情。
妖精私下里接触了几个人。
首先是同起居室的老郑。郑务清。这是个天生老实人。
兰泽起初以为,他和自己一样天生是个笨蛋。后来发现,人家在童校里,是以“神童”的身份升上来的。
似乎这些从小就优秀的学生,都有一种天赋:能很容易和老师相处融洽,说话做事也很容易得到老师的信任。老郑如此,小二哥如此,连卫妖精都如此。兰泽反正没这本事。
妖精托老郑办的事,是帮他们做不在场证明。
只要当他俩不在的时候,老郑把兰泽事先设置好的小玩意打开,把监控系统切换掉;如果被问到,再用嘴巴说明一下,他们俩一个好像在睡觉一个好像在看书,总之都在宿舍就行。
妖精答应事成之后送给老郑一份十人版的小攻略,害得老郑激动了一晚上没睡着。第二天早上看见他,眼都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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