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节 罪人们(3/5)
特里尼仔细的观看着,企图琢磨出其中表达的含义。显然,这些玻璃镶嵌画是在表达一种美好的丰饶的生活……
正在煤气灯的光芒下,爬在脚手架上向铁制的玻璃框架上小心翼翼的镶嵌着玻璃的是一群女人和半大孩子。他们穿着统一的未经整染的本色布短褂”一个个沉默不语小心翼的将玻璃片安装固定到框架上。
“他们是什么人?”特里尼觉得有些惊讶,问道。显然这些人不是修士或者修女。但是他们身上却流露出某种苦修的气氛。
“是一些可怜的罪人。”金立阁划了一个十字,“愿神拯救他们的灵魂。”这些人就是由修道院掌管的“匪属”
“罪人”。从十三村剿匪开始,一般罪行不严重的土匪们被俘后教育强劳一阶段之后就释放还家,符合条件的人被接受招工和入伍。而那些在剿匪中被击毙的罪大恶极的匪徒们的家属就要享受“特殊处分”青壮年男子送到劳动营,编入专门的劳工队,妇女和未成年儿童被移送到临高修院,进行“再教育”和“感化”同时做一些简单的劳动。其目的是为了洗脑,弱化仇恨观。以便未来能够成为社会的有用之人,而非,“不稳定因素”。
“感化”工作虽然放在修道院,但实际上是由好几个部门联合管理的。指导部门则是政治保卫总局。一段时间之后保卫总局就会对“罪人”们进行评估打分,被认为已经“感化”的好,够得上b级:“不可靠,可利用”级别的人会被释放并且迁徙到新的地点安置,那些被认为“1教育效果不显著”的人,则会被移交给劳动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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