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一章:化干戈为玉帛(4/5)
其实,知县自心里也有八分开豁他,当时依准了供状,免上长枷手铐,只散禁在牢里。宋太公自来买上告下,使用钱帛。那时阎婆虽然没死,但是卧病在床,眼看着没几天活头;这张三又没了粉头,不来做甚冤家。县里写成文案,也不待六十日限满,直接结解上济州听断。
济州府尹看了申解情由,又有同僚寄来了书信。因自首之事之事,已成减罪,把宋江脊杖二十,刺配江州牢城。本州官吏亦有认得宋江的,更兼他又有钱帛使用,名唤做断杖刺配,又无苦主执证,众人维持下来,都不甚深重。当厅带上行枷,押了一道牒文,差两个防送公人,无非是张千、李万罢了。
你道是那同僚是谁?
不是陈文昭又是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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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府,知府衙门后宅
陈文昭的妻室早已亡故。
如今,他早已续弦!陈福生于他,是嫡子。但是,他也另有嫡子。
后来,在陈福生母亲被杀之后陶然,他娶了的续弦所出同样是嫡子!
后来他娶的续弦,不过是某位大佬的庶女。但是家教颇优,比之嫡女也不差!
而且,嫡庶之分,重要也不重要!
只要争气,庶女又如何?她家的资源,还不是倾斜在了陈文昭的身上!
这时候,陈文昭想的,既不是家里的事,也不是公事!
他在心中挂怀的是一件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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