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语言陷阱(4/5)
大概过了能有一个多小时,年轻人的问题越来越少最终完全没有了,巴特这才意犹未尽地停了下来。
随后他拍拍屁股站起身,朝着对方招呼道:“茶喝没了?来,我再给你倒点。待会等我老婆从领主老爷家回来,让她给你做点馅饼带走。她可是领主老爷家的大厨,做的馅饼特别好吃。”
此时巴特的语气仿佛在招呼同村好友,已经不怎么见外了。
“暂时不用,”年轻人却于此刻笑眯眯地站了起来,神态气质倏然一变,
那种同类人般的亲切感一下子就没有了,转而回到了最初那种高高在上,让巴特感到很不适应。
“我想我们应该谈谈具体的问题了。”
“你在说什么?”巴特疑惑地看着他,一时间还有些没反应过来。
“你刚才说过,你的年纪是34岁,而你的合法孩子是21岁,也就是说,你13岁有了自己的合法孩子,也就是婚生子。”
“然而教会法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人结婚年龄不得低于14岁,女人不能低于12岁……”
年轻人说着,目光饶有兴趣地看向巴特,
巴特脸色因此有了些变化。
“除此之外,你声称十年前在这片林子里狩猎到一头野猪,”
“但据我所知,十年前,也就是1214年,这片区域是属于坎博雷伯爵的领地,而坎博雷伯爵一家在当时正因为疾病跑去王都疗养了整整一年,甚至连自家城堡被一窝强盗占据都没顾得上回来……”
“所以,你是如何征得远在王都的本地领主同意,在他的林子里合法狩猎的?”
“如果解释不出,那么你触犯了法洛斯王室在1193年颁布的未经领主同意不准偷猎的条款。”
巴特想要反驳,张了张嘴却有些说不出来话,
怎么征得领主同意的?
当然是没有征得……
可年轻人的话语还仍未结束。
“你说,一年前曾经用低价买了双蓝色的皮靴子,穿起来特别舒服,但据我了解,法洛斯王室颁布的民法中有规定,农民只能穿灰色与黑色的服饰。”
……
“在关于你老婆难产的话题中,你声称为了让孩子尽早爬出来,特意在窗口放置过一叠牛奶,结果孩子就这么顺利降生了……然而教会中并没有这方面的仪式习俗,所以你这种行为属于一种异端迷信行为,违背了教会反迷信法典。”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