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九章:权柄!(2/5)
所以传奇的法则只用法则命名,如火焰法则就是火焰法则,光明法则就是光明法则,黑暗法则就是黑暗法则。
神祗就不同了,祂们掌握的法则力量更深入的法则力量,对他们来说一不止是一,二不止是二,火焰不止是火焰,光明不止是光明。
这也是神职的本质。
所谓神职,就是在法则的大领域中,衍生出的小概念。
如光明法则的领域,就有光暗,太阳,火焰,虹光,极光等众多的概念,神祗深入掌握了这样的力量,就获得了这样的神职。
而当一名神祗将一个大领域中的所有小概念全部精通,全部掌握的时候,祂就会成为这个法则领域的主宰,能够运用这个法则的力量开创出一个相应的法则世界。
这样的大能被凡人称之为主神。
主神再进一步,将多重法则的力量掌握,创造出一个体系完整,多姿多彩的世界,那就是有创世大能的至高神。
东方修行界有这么一个说法: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归一!
传奇到神祗,神祗到主神,主神到至高,就是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归一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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