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案子(一更)(3/5)
谢菱点头道:“确实,这案卷里皆有当时录的口供,男子的证言是,这簪子是他看过这失主戴过的,便上前询问这找家娘子,却不料赵家娘子竟对他恶语相向,如此他才报官。
而那个拾到簪子的赵家娘子,证言中所说,自己是在男子报官的头一日下午拾到的,当然天下着瓢泼大雨,她打着灯笼出去看一下门外有没有积水,而这簪子则从她家门口外的泥地里被雨水给冲刷了出来,自己关门的时候方才看到,想着许是哪位夫人所掉之物,便想交予县衙,因着天下暴雨,又马上要日落西山,她一介女子不好独自跑吃出去,便将此物带回了家去,准备第二日交到衙门上去,岂料第二日刚出门口,就被这男子拦住,告诉赵家娘子,他看到了她昨日拾到这簪子的过程,男子便威胁于她,可她岂能顺从于他,这男子恼羞成怒,便去县衙告她,说是她早已经拾到这簪子,却据为己有。”
祁云道:“这两人的供词皆不一样。”
谢菱点头道:“是的,可是这狗官,却认为这男子所说的皆是真的,把失主召了过来,敷衍的问了几个问题,这簪子何时丢失,为何不报官等等,失主家的夫君就是卖这些物件的,自己的簪子太多了,已然记不清了。”
祁云静静地看着谢菱的小脸揪作一团,缓缓道:“失主与男子的口供皆是对赵家娘子不利,可是却还有许多疑点,如你所说,那丢失簪子的妇人簪子颇多,亦未将此事大事宣扬,这男子怎么知道这簪子是那妇人的,除非他一直盯着妇人,才能清楚的知晓。”
谢菱反问道:“要是那失主经常带着这簪子出门?又恰好被男子看见了?”
祁云道:“女子爱美,首饰甚多,这失主定不止这一只簪子,家中夫君又是做此生意之人,自然日日不得重样,一个男子,更何况是与这失主无关的男子,能记得这簪子的模样,本就不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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