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94章:国不置史(4/5)
曹操起兵之初,夏侯惇便为其裨将;待于禁、李典、张辽、徐晃等人加入后,也是先被委以裨将军,而后再依靠军功累迁至重号将军。吴蜀两国亦然,李严、霍峻投奔刘备,程普、吕范辅佐孙权,皆被拜为裨将军。
由此可见,黄忠之骁勇善战,已让曹操留意。若非曹操没过多久便失了荆州,黄忠未必不能在曹魏建立一番功业。
能征善战,可以为黄忠增加几分颜色,但绝非是刘备重用黄忠的主要原因。正如马超,他虽有“信、布之勇”,却“强而无义”,是以无法让刘备信任。
那么,黄忠又是如何取得刘备信任的?
据《三国志·黄忠传》记载:“先主南定诸郡,忠遂委质,随从入蜀。”
此处所载“委质”,完整说法是“策名委质”,指臣子向主公递上自己的名册,并上贡能证明自己诚信的“质”。
注1:典故“策名委质”见于《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狐突认为二子狐毛和狐偃已向公子重耳策名纳质,便需恪守忠义,不得背叛。
这种方式起源于先秦,被广泛运用在君臣关系建立的场合,如张仪委质于楚、乐毅委质于燕,都是臣子以名声为依托,表达自己对君王的效忠之意。
两汉以来,儒家经典大行于世,经学致仕成为社会主流。受此影响,东汉名士皆“重名节而轻生死”,也更加不会用自己的名声来开玩笑。
汉晋时期,“策名委质”逐渐演变成“质任制”。作为一种信物,“质”不再是一些特殊物品,而是多由“人质”充当,且一般为臣子的直系亲属。
马腾向曹操表示臣服,便以身为“质”,亲自前往邺城;孙权向曹丕称藩,后者也曾要求他将长子孙登送往曹魏为“质”。
综上所述,在“名节”和“亲属”的双重约束下,东汉以来的“策名委质”,其实是一种比结拜、盟誓更加牢固可信的效忠方式。
因此,黄忠委质于刘备,不仅赌上了名声,也必然交出了自己的亲属。不过,碍于蜀汉“国不置史”,史料匮乏的情况下,黄忠后人鲜少有人提及。
刘备信任黄忠,也可参考魏延。刘备打下汉中后,之前名不见经传的魏延,为何能被拔为汉中太守?除作战勇猛外,魏延还是刘备的部曲。
部曲,是主公的私人武装;而黄忠委质于刘备之后,也具有了“刘备私兵”的性质。是以,刘备能放心重用身家清白的黄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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