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4 现实·意外2(3/5)
“他最后如何?”
“因为‘恋发癖杀手’是连环杀人案的凶手,并且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引起群众恐慌,因此法庭判处奥斯本·兰姆无期徒刑,之后转为送入溟河系统。”
“这么说,这个奥斯本·兰姆,也是溟河系统的游戏玩家?”
“是。”
“给我找找这个奥斯本·兰姆的所有资料。”
“是。”卡尔点了点头,忙拿出本子,记下了阿诺的吩咐,但记完之后,他却又心生疑惑,“长官,那不过是个贼喊捉贼的杀人犯,我们现在不是在追查文森吗?关他什么事?”
阿诺并没有急着回答卡尔的问题。
他浏览了所有与文森有关的刑侦记录后,才将视线移开了档案本。
倾身,背靠着椅背,看向卡尔。
“你看过当年逮捕文森的警察写的刑侦记录了吗?”
“看过了。”
“你不觉得有点奇怪吗?”
“啊?”卡尔愣了一下,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奇怪?不会吧,不就是文森运气不好,撞到了正在搜查‘恋发癖杀手’的奥斯本·兰姆吗?”
阿诺摇了摇头。
他抬起手,比了个“三”。
“这件案子,有三个可疑之处。第一,时间不对,当时文森被逮捕的时间是在白天,如果是私运军火,一般不会选择大白天这么醒目的时间,奥斯本在接到目击证人的报告之后,第一时间出警封锁了城际公路,这一点无可厚非,但文森在那个时间出现在城际公路,就不合时宜。”
“第二,场合不对。那条城际公路是出入圣乔治州的主干道,车辆来往频繁,而且城际公路上也设有许多检查站,一般走私车辆都不会选择城际公路,文森当时已经是血眼组织的一员了,并且这几年他也确实曾担任过军火贩卖组的负责人,可见这个人并不简单,绝不可能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第三,方式不对。如果是走私军火,为什么只是用的轿车来运输?轿车的容纳量和载重量有限,根本不能够满足血眼组织这么庞大的黑组织的军火走私活动,如果我是文森,我绝对不会用轿车,反而会用货车这样比较方便的运输工具,并且还能够将军火藏在货物中,起到隐蔽作用,而不是如刑侦档案中所说的,放在后排驾驶座与后备箱里。这简直是明摆着让警察抓,不合理。”
卡尔听完阿诺头头是道的分析之后,才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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