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东门列传】(6):养鱼(3/5)
后因献土投诚之功,田伦非但没有被治罪,还被当成马骨封为大上造,外放洛阳令,并于摄政七年调至建康府,为首任建康府府尹,在位十年广有建树,每年上计均为最。
摄政十七年,共尉离任前向咸阳保举田伦,田伦因此升任江宁郡郡丞,并在一年后获准担任东南道监察院成员。
此后的几年间,田伦迅速与郡监、郡尉结成腐败利益集团,略施小计便架空了年迈的江宁郡守,使得东南七郡里最为富庶也最广袤的江东之地沦为田伦一手遮天的国中之国,引起了中枢极大的警觉。
原江宁郡守共尉素以清廉严苛著称,待下极严,他在位时期,东南别说贪腐,大小官吏就连婚丧嫁娶时都只敢在家中小办,绝不敢声张。
田伦更是十年都没穿过新衣服,坚持骑乘老驴通勤,成功取得共尉的信任,被引为左臂右膀。
在得知共尉调任武昌守的时候,被压抑了许久的东南官吏纷纷弹冠相庆,属于他们‘收获’的季节终于来了。
田伦从摄政十九年正式掌权开始,直至二十二年末,短短三四年的时间竟贪了相当于他一年俸禄三百倍的赃款赃物,私心迅速膨胀,欲壑难填。
在担任建康府尹时,田伦虽有心为自己谋些好处,但因共尉的缘故尚能克制欲望,可当他掌控全郡之后,才发觉绝对的权力只会带来绝对的私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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