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儒家来信(2/5)
如此一来,起心中不由的有些不好意思,别人辛辛苦苦的教学总不能啥也不给。不过,看着这些人的架势,若是自己坚持不收回酬金,恐怕也不好处理。
稍微思量了一下,随即开口道:“诸位可知子贡赎人之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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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儒家弟子,吾等自然知晓。”
子越等人回道。
叶尘点了点头,接着道:“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
后孔子得知,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如果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可以到国库报销赎金。
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贡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
孔子知道后却说子贡做错了。从今以后,鲁国人将不会从别国赎回奴仆了。
说着话,又看向对方:“尔等可知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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