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入宫(4/5)
直到那小黄门把自己介绍了一番,杜中宵才听到一个温和而又不失威严的声音:“你在永城地方为官三年,提举营田务,开田一千余顷,收粮万余石。近几年营田,未有如此功绩,甚是难得。”
杜中宵躬身行礼,连道不敢。
上面又道:“永城知县一任二年,治绩均第一。税赋完足,月余即交齐,从所未见。且问你,如此是县里钱粮尚有余力,为何没有羡余?”
杜中宵恭声道:“赋税皆有账籍可循,按正税及杂钱,实不足上缴州郡之用。幸赖县里面有一处公社,是公吏差役凑钱所建。钱粮不足,皆从公社所取。公社之钱,用于公吏差役发放,修桥补路之用,皆有用处,不是多余之物。是以钱粮完足,却无羡余。”
上面沉默了一会,才道:“你建那处公社,既非官物,也非民有。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行,终非正途。朝中大臣议论多次,不知如何处置,你有何见解?”
杜中宵道:“臣以为,公社好就好在既非官办,也非民有,模糊自有模糊的好处。若是官办,则必然被州郡所取。县无余钱,则官吏无心,甚县内外勾结,必然办不下去。若为民有,则官取之就是侵夺民财,不能补县里使用。所谓公社,自然是县民公有,以备官之不足,民间灾祸。如常平仓,是取官物备民间灾荒,公社则是以民力备县衙使用,补正税之不足,庶几无差。”
上面又沉默了好一会,才道:“你说的虽有道理,只是终非正途。官贪者可上下其手,无能者则势必亏钱,却难长久。你能想出此法,既便官,又便民,已是难得,只是还需完备。”
杜中宵拱手称是。
上面又问:“此去并州,为一州签判,非一县之地可比。治下兵民众多,又在边地,养兵安民之责极重,又当如何?边地不比中原,旧法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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