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分成(2/5)
版权,简单地说就是为保护创造,保护创作者权利的需要而设立的。一首歌只要是被创作出来后,那么版权就会自动取得。
在国家的著作权法里,版权通常叫做著作权,涵盖的权益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身权,另一方面是财产权。
人身权又包含了署名权,即表明作者的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发表权,顾名思义就是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还有就是修改权,可以修改或者是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而财产权包含的就比较多了,有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等。
但这其中在唐易看来最重要的,也就是那么几个,一个是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的方式向公众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第二个是表演权,字面意思就是公开表演作品以及利用各种手段公开播放作品的表演权利。
第三个是广播权,就是以无线电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权利。第四个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作品,使公众可在其个人选定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这四项权利在整个财产权中占了很大的一个比重,显得尤为重要。
此外还有一种表演者权,指的是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与拥有著作权属性的表演权不同,表演者权是一种邻接权,保护度稍低于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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