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优先有理(2/5)
“当然,要求怎么也得有条吧,不然怎么能约束的住你呢?”
“好吧,那你说,我保证做到。”
对于林依的小心思,李天也能猜出来一点点,只是说出来就不好了。
“第一条,以后没我的允许,不准夜不归宿!”
“这个我之前不都已经答应过了吗?”
“是吗?那这条不算。”
“别,咱还是算上吧。”
……
总之,就是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为什么说不平等呢,因为这些条约完全是为了约束李天的,对林依没有任何的作用。
比如,在公司里面不准去见陈雅静,不准和公司的美女,不准再说自己是别人的男朋友。
其实林依本来想要说,让李天和陈雅静彻底断绝关系的,只是她思考了一下,发现有些不太可能,要是自己这样说了,很可能让李天产生逆反心理,到时候就是自己得不偿失了。
其实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害怕什么。
总之,在李天半推半就之中,就和林依达成了这个协议。
嗯,具体来说是约法三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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