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郑成功与施琅(3/5)
朱慈炲这一手,在百姓中,深得民心,百姓见官要是逼百姓跪拜,那你这官就到头了。
有明一代,乃至汉人朝代,官员审判时并不用下跪,这见官跪拜从元朝兴起。
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后,汉人还在坚持着元朝的习俗,下级向上级汇报都以下跪为礼仪,洪武四年,鉴于“军民行礼,尚循胡俗,饮宴行酒,多以跪拜为礼”,朱元璋下诏规定,官民行揖拜礼即可。在明朝,即便草民见到官员,也不需要下跪,只需拱手作揖即可,除非确认为要犯,才需要下跪认罪,对自己所犯错进行认罪。
明官:堂下犯人即以认罪,还不下跪受罚。
清官:堂下犯人即以认罪,签字画押。因为入了堂百姓就跪了,连堂外的百姓在开审时,都要向官员跪拜。
朱慈炲道:“都免礼吧,明俨,你们做什么,怎么打起来了”。
郑成功道:“禀王上,方才他们酒喝多了,洒在我身上,我气不过就说了一句,他们就动手,我也只好带着家丁跟他们动起了手”。
朱慈炲看着那三位少年道:“几位,觉得郑成功所言当真,不过是小事而以,若是真的,双方聚众乱斗,当各罚十两”。
在建昌要说谁最大,莫过于这位站着说话穿着保和袍的朱慈炲了,爹大还能大过这位在场的王上吗。
“是草民等人之错,先洒了酒后先动的手,我等愿罚”。
王上的话还是很随和的,不只处罚他们三人,而是连郑成功也要罚,打架吗,又不是杀人放火,没钱就坐个半月牢,双方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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