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3章 学术成果1(2/5)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传统儒家对于个人修身的最高要求,也是每个儒家子弟穷其一生来追逐的理想境界。蔡元培在编写《中学修身教科书》时,前四册书分别以“修己”、“家族”、“社会”和“国家”来命名。很显然,他希望中国人继续坚守“修齐治平”这个儒家伦理道德的理想。但在这个延续了两千年的“旧瓶”中,他是装了“新酒”的。
蔡元培在《中学修身教科书》第一册中,强调了修己的重要意义及要求。
他在《修己总论》中这样写道:“道德者。非可以猝然而袭取也。必也有理想、有方法。修身一科,即所以示其方法者也。夫事必有序。道德之条目。其为吾人所当为也同。而所以行之之方法。则不能无先后。其所谓先务者。修己之道是已。”
至于如何修己,他认为“凡道德以修己为本。而修己之道。又以体育为本。”这种“体育为本”的价值观念,在蔡元培1912年提出的“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公民道德、世界观、美育”等五种教育方针中也有所体现。
“军国民教育”与“体育为本”是一脉相承的,这一价值观念不仅在当时,即使在今天也有非常重要的实践意义。对于如何康强身体,蔡元培提出了许多务实的要求,与后来那些泛泛而谈的伦理思想有着天壤之别。
“孝行为本”的家族伦理。蔡元培认为“凡家族所由成立者。有三伦焉。一曰亲子。二曰夫妇。三曰兄弟姊妹。”“事父母之道。一言以蔽之,则曰孝。”他提倡“父慈子孝。兄友弟悌。夫义妇和。”提倡“孝者百行之本。”但对于“忠孝”这个极具中国特色的伦理道德观念,蔡元培在《中学修身教科书》中的态度是有所批判、有所辨别的。提倡“忠孝”的同时,他反对“愚孝”、反对“盲从”。乱命不可从,“今使亲有乱命。则人子不惟不当妄从。且当图所以谏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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