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5章 发起成立中国民权保障同盟(4/5)
1933年2月,蔡元培在上海的一个青年会活动上,做了以《保障民权之过去与现在》为题目的演讲。
他引述《论语》《孟子》《左传》《国语》等中国传统经典中的观点和典故,说明要想国家统一兴盛,掌权者必须保障民权,允许人民议论国是,乃至于违抗当权者的错误施政。蔡元培引用周厉王禁“腹诽”、秦始皇“焚书坑儒”、汉代“党锢之祸”导致灭亡的历史,告诫南京的国民党当局引以为戒。
“在这国难时期,我们欲图抵抗,这也没有,那也没有,其所以没有的最大原因,就是人才缺乏。培植人才,不是容易的事,原有的就嫌不够,还要求他多起来,哪能再去随便捕杀、随便摧残呢?”
蔡元培并不仅仅是站在道义和人权的立场上,而是从一个思想家的思维来考量。在他看来,只有给人民以自由和权利,他们才会更加自觉的保家守土,为国奉献。反之,收紧人民的自由,不敢让人民有权利当家做主,这样的作法则是短视和愚蠢的,这将使人民对国家的义务感大大削弱,从而从根本上削弱建设国家和保卫国家的动能,与“救亡图存”的旨趣完全违背。
当他游历西方列强时,他感到,正是这些先进国家对民权的重视,使得这些国家的民众对自己的国家和民族有更强烈的责任感、义务感。换而言之,蔡元培始终是一个民族主义者,为了国家的强大,他有一种强烈的意愿要振兴中国的民权事业,而不仅仅是基于执政者的利益而维护国家的稳定,他要以保民权来促进民族的凝聚力、振兴国家,而绝不仅仅是从道义的立场。这就是他在思想深层面的逻辑。
从此,积极地为国民党治下的中国民权事业奔走鼓呼,成了他十分重要活动。
1933年1月,江苏镇江《江声日报》编辑刘煜生,被国民党江苏省政府主席顾祝同以违背《出版法》名下令拘押,后又依据所谓《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将他枪杀。不久又传出《时事新报》驻京记者王慰三被枪杀,新闻界人人自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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