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持节(2/5)
节臣合计三等,上等使持节,可斩奸除恶,专杀五品以下下属臣僚;中等持节,可杀暴民,除恶绅;下等假节,可杀违逆军令之人,诛流军。
大唐于赐节之事向来卡地极严苛,当初李靖北伐突厥,何等大事,尚且未予赐节,可如今李恪外放,李世民竟使李恪持节。
这几乎是在告诉群臣了,李恪乃其爱子,眼下虽外放出京,但仍非外朝官吏可轻,若敢轻慢之,仔细官职和他们的项上人头。
可以想象,当李恪手持节鉞,身加两职来到扬州时,扬州官场上下,谁人敢撄其锋?李世民对李恪之宠爱,可见一般。
而这在淮南近乎无上的权力,竟只是掌在李恪的手中,而李恪年不过十五。
扬州大都督,淮南道黜陟大使,更予赐节,这样的恩遇若是加于李靖、长孙无忌这等老成持重的开国功勋之身,倒也勉强合理,可如今的李恪年方十五,正是年少气盛的时候,他手握如此重权,莫说是扬州道的官员了,就连朝中的衮衮诸公都觉不安。
朝中众臣纷纷上书,以楚王年少,尚难掌轻重为由,请李世民收回赐节之命,可却被李世民一一打回,而李世民的理由也很简单,楚王成年,可理政务,故得外放。既已可外放为官,为何不得赐节?
李世民之言一出,顿时满朝上下鸦雀无声。
昨日上表李恪成年,请予外放的是他们,如今说李恪年少,尚难分轻重,请收回节钺的也是他们,他们所言前后不一,这岂非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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