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九章 千年下来,积蓄甚多(4/5)
吏政府尚书宋企郊立时表态,道:“昔年韩愈上书反佛,认为佛只是夷狄之法,非中国所固有,因而不合先王之道...臣对此极为赞同,我中原自三武一宗灭佛以来,佛家还算老实,然这青藏之地由于边远,中原管辖不便,遂使佛荼毒百姓甚厉..今我大顺既纳青藏于版图之内,当地百姓便是我大顺子民,朝廷自当要为他们做主,不可再使僧官欺压于百姓,如此势必要治理佛法,不然此佛背弃纲常,愚昧百姓,边境便永不安宁。”
陆四欣然赞道:“是啊,我中国从不缺智慧之人,佛法弃君臣,去父子,禁生养,以求所谓清净寂灭,实是纲常毁绝,人伦断丧,当以霹雳手段严惩假佛僧官,还百姓朗朗乾坤,予百姓一条活路。”
言罢,命贾汉复记录。
“诏令辛思忠,谕青海土官僧官,晓以我大顺律法,命他们皆来投顺,并配合官府勘验所有寺院所属僧官、僧兵、奴婢、财产,但有不遵不从乃至聚兵抗拒者,大军立至,夷为平地...”
同处置西北土司一样,对青海境内的土官僧官,陆四虽痛恨,但仍留一线生机。
即命当地僧官献出大半财产还俗,所领地盘改土归流,由官府统一治理百姓,编丁成册,彻底与寺庙僧官脱离。
投顺的原先土官、僧官不得留任,但可许他们携亲族十人左右迁往内地,或从商、或务农、或读书、或其它市业。
土官有品者可任官,僧官却不得任官,不愿还俗者发予戒牒准其往内地其它省份寺院挂靠继续修行。无朝廷给予戒牒者私自挂靠,或潜回原籍者,以谋反论处。
“青海境内不愿还俗普通番僧当尊重其选择,但须集中于一地进行修行,由朝廷聘请内地有名法师前来主持,朝廷亦要出资购买印刷经文供青海番僧修行之用,若言语文字不便,当地官府须配以翻译通事...”
考虑藏佛同中原修行的佛法有很大不同,陆四便决心采取“留学”、“交换”、“支教”、“挂靠”等方式从内地著名寺院调拨僧人前来青海,主持当地佛事,再通过官府手段渐渐取缔旧法,这样不仅保证一些百姓信仰需求,也能从根本上杜绝再出现法王、僧王骑在百姓头上的恶事。
当地真心信佛的僧人也当区别对待,定期往内地寺庙交流,保证经法畅通,学真佛真经。
“出家人除非还俗,否则不许娶妻生子,违者处斩。还俗者当与寺庙无关,官府入册,耕牧商业,从军读书,都由自便...”
陆四认为光这些还不够,此外也要开展群众运动,先是让那些从寺庙治下获得解脱的百姓真真实实尝到利益,再动员他们揭发寺庙恶行,从而瓦解佛法罪恶,也保证百姓从此能听官府说,而不是听寺庙说。
至于内地的高僧大和尚们是不是肯来青藏,那就由不得他们了。愿意来的,才是真大师。不愿意来的,一律视为假和尚。
佛祖割肉伺鹰都能做到,大师们到苦寒之地传播真经又有何不可。
辛思忠说要彻底解决青藏问题,必要灭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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