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一十一章 是汉奸还是人材?(3/5)
弹章送至,监国陆文宗阅后,提笔批:“知道了。”
又命颁口谕于汪兆龄,谓:“历来西北之乱多为地方势大者,此类人等若能严守华夷大防,忠于民族,当行招抚器重,委以官职,使之参与我大顺国事。反之,当严行打击,能杀头者不使其牢狱,能牢狱者不使其在家。”
“自古治国,首治豪强,监国圣明。”
得到监国明示后,汪兆龄立时变本加厉于甘肃推行一些官员眼中的激进之举,虽死者甚多,然地方却是秩序清明,民生恢复极快。
宁夏巡抚赵忠义同青海巡抚辛思者都是带兵之人,不仅有地方治理之权,更有统兵提调之权,奉谕筹银后,赵忠义即命兵丁逼索乡绅,名曰“纳饷”。又命将不肯纳饷的乡绅解入大狱,毁其坊匾,烧其田契,分其屋产,“凡无地者分地之后,皆免三年税。”
青海巡抚辛思忠则多令部将持符巡省境,勒土官捐饷,迫僧官积蓄,横暴异常,然所得也是四省最多。
率军收复河套地区的顺军大将高一功虽没有得到筹银任务,但于五原置城期间,张官置吏,四出赴任,旬日间遍于两套。
又派精骑略行两套,追索蒙古部落大小酋长,少者千金,多者万金。有不能献金银者,追其牛羊过半。敢于抗拒者,刀兵相加。
五原知府、顺监国族侄陆义良上任后,“陽言蠲赀租,刑逼乡官,渐及富户,谓之追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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