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章 各方的证据(5/5)
薛明直直的看着江席,接着说道:“法官,马昌刚才的话中,有提到有一次我的委托人被打得很重,是由他送去的医院,我们这里还留着当时的手写病历本,和检查单!足以证明马昌的话不假!请求出示病例和检查报告单!”
法官:“允许出示!”
病例和检查单上的日期是在去年中旬,上面也很明确的写明了伤情情况。
曾菓菓多处擦伤,其中肋骨断裂一根。
江席:“手写病例和检查单也能作假,根本就无法作证!”
薛明立马回道:“医院里还有电子病历,存档在医院的系统里,这个可做不了假,日期和内容都是存档的!”
两方辩护律师争辩得如火如荼时,眉头紧皱的说道:“现在休庭!”然后拿起法槌砰的一声敲了下去,继续说道:“法庭需要对证据进行调查与核实,休庭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