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九章 要变法,要立大宪章(第三更,求订阅)(4/5)
“朝廷这样做,明明是通过只准许在海外开采矿产的政令来将矿业之利把控在自己官家手里!”
耿于垣附和说道。
“我总结了一下,要变法的要点是:
一、立宪,以限制君权,规范朝廷执政;
二、增加地方自治权;
三、裁撤冗官、冗兵、冗工;
四、开放相应禁令,允许民间商人自由经营相应行业,任何商品都可以进行自由交易;
五、对士绅优免,限制官营工厂的生产和扩张。”
高之壁说了起来,且又问道:“不知诸位可还有要补充的?”
“还有严格廷议制度,我们不能只限君王独裁,也得限制权臣的出现;”
“而廷议制度无论如何都是限制这两者的最好制度!”
“故我认为,辅臣阁臣必须由廷推任命,而廷推之组成不能只限于公卿,天下各省民众皆得有士绅代表参与,另外,兵事、法令的颁布,也得由廷议决定!如泰西之议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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