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章 刚离险境,又入贼窝(2/5)
由元末明初小说家施耐庵所著的《水浒传》,描写的是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个首领在山东水泊梁山聚义,对抗朝廷,而后受招安平三大寇的故事。然而梁山泊上,也不乏有残害无辜百姓罪行深重的恶匪凶徒,只是比起他们唐朝时的绿林前辈道行,似乎还差了点意思。
按唐朝记录仙佛鬼怪、志怪传奇、异域珍异,但也有民间各地轶事记载的小说集《酉阳杂俎》当中所述:李廓在颍州,获光火贼七人,前后杀人,必食其肉。狱具,廓问食人之故,其首言:某受教于巨盗,食人肉者夜入,人家必昏沉,或有魇不悟者,故不得不食。
这段记录翻译成白话文的意思是,晚唐颍州刺史李廓,曾捕获到七个盗贼,听说他们作案前必要吃人肉,便用刑拷打审问因由,当中贼首便招供我们曾受道上的巨盗前辈指教,打劫前若先吃人肉,那么夜闯到目标的家宅当中,家里人必昏沉不醒,或者就像中了魇症一般,愣怔的不知反抗......
唐末的绿林强寇,在行盗劫掠之前要吃人腿,这种被当成了种做事前保平安求顺利的步骤,而闻之直感令人发指的恶行,在经过史料记载在后世也的确能够求证。
晚唐时节天下动荡大乱,饥荒遍地,各地爆发大规模同类相食的恶行,使得绿林道不似水浒传中的强人那般噬人或为报雠、或为立威,或者当食材贩卖...而差不多成了种做没本买卖前一种迷信的仪式。
所以吃人这等这暴行,倒也不算是黄巢那厮又亲手开启个黑暗的时代,而施暴无忌的再度开始施行,而是在如今这等时节已不算是什么骇人听闻的稀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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