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2章 判案(3)(2/5)
这些人之所以支持孔相如的话,究其根本就是,他们赫然发现,一旦左梦庚的判决生效,那岂不是意味着他们将来在子女面前的权威性将会彻底消失。
子女可以因婚事违逆他们,那么将来是不是可以因别的事而致乾坤倒转?
左梦庚今天坐在这里,显然功课是无比踏实的。
他呵呵笑着问道:“老夫子学问精深,试问,亚圣言五不孝,所为何者?”
听到左梦庚要讨教学问,孔相如来了精神,立刻摇头晃脑地背诵起来。
“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他所讲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出自《孟子·滕文公下》,而此时背诵的文章,则出自《孟子·离娄下》。
在这篇文章中,孟子讲述了为人子女不孝的五个例证。
四肢懒惰,不顾父母的生活,这是一不孝;喜欢赌博喝酒,不顾父母的生活,是二不孝;贪图钱财,偏爱老婆孩子,不顾父母的生活,是三不孝;放纵于寻欢作乐,使父母蒙受羞辱,是四不孝;逞勇好斗,连累父母,是五不孝。
左梦庚图穷匕见,突然问道:“请教孔夫子,这五不孝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在其列?”
“呃……”
孔相如傻眼了,周围许多学问大家也傻眼了。
孝乃儒家思想的精华和核心所在,古往今来深入研究的人大有所在。
关于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更是人人皆知,以至于成为当今之世的标准。
结果左梦庚一番运作,人们猛然发现,原来这个人人认定的标准,竟然不在圣人规范的五不孝之中。
也就是说,不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并非不孝。
孔相如也算是有些急智。
“参座,倘若如此,父母含辛茹苦将子女抚养长大,子女却只顾自身幸福,长此以往,岂非家族破碎、亲情沦丧?”
他提到了一个现实的问题。
倘若从今以后人人都不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岂不是等于父母失去了对于子女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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