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二章 冤案(2/5)
何子昂听闻对方犹自巧舌如簧,一双虎目几乎就要瞪出眼眶之外,双拳紧攥之下,一副欲要择人而噬的模样。
因为事涉奸|情,萧县知州只好提讯萧氏
到堂听审,直接便问其是否与孟元白成奸。而萧氏怕羞,只说孟元白时常前来以语言调戏,并未成奸,而语言调戏也没有人证,也就使奸|情变得可有可无,难定可否。
萧县知州再提讯邻佑作证,因何进贤与萧氏乃是外县之人,故此所有的证词都说何进贤是外县佣工,不知道是回乡了,抑或是外出了,而今半年都没有看到其身影。
孟元白身为富豪,却不是为富不仁之人,经常周济穷人,造福乡梓,是有名的大善人,不可能打死人命,调奸人|妻。对于人证的证词,萧县知州开始并不相信,所以使用拶指,要他们如实为证,而众人虽受刑,坚不改口,他也就相信了。
为什么萧县知州要对人证用刑呢?原来《楚律刑律断狱老幼不拷讯》条规定:“其于律得相容隐之人,及年八十以上,十岁以下,若笃疾皆不得令其为证。违者,笞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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