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八章完全两码事(2/5)
为维持漕运,大明规定漕粮全征本色,不得减免,严格限制漕粮改折。只许在重灾、缺船或漕运受阻等严重情况下才实行部分的改折,折征时正、耗各项合计在内。
漕运的费用由粮户承担,包括运费、运军行粮及修船费等,均按正粮加耗派征。
大明官员的素质,不用想救知道了,由于漕政腐败,各级官府贪污聚敛,加耗杂派层出不穷,农民的负担极为苛重,通常为正粮的二三倍,甚至四五倍。
承运者无论民运或军运,都是繁重的徭役。农民被点应役,荒时废业,艰苦万状,又遭风涛漂没,官吏勒索,势必负债赔纳,甚至家破人亡,被迫纷纷逃亡。
甚至前两年的流寇中就有不少是漕丁出身。
一般运军下层,亦遭受同样的苦累及长官的克扣,不断出现逃亡现象。
景泰二年设漕运总督,与总兵官同理漕政。漕府领卫军十二总共十二万七千六百人,运船一万一千七百只,另遮洋总七千人,海船三百五十只,专职漕粮运输,称为运军。
这个时候大明漕运是有海运编制的,当然这个时候海运基本已经完全停止,有编制确没有活干。
因为永乐九年,山东济宁州同知潘叔正上书,疏浚拥塞的运河故道会通河:“浚而通之,非唯山东之民免转输之劳,实国家无穷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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