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当为留后(2/5)
“可立了婚书?”
“未曾。郎君?”张良抬眼看向张军。哥们你这是,看上我妹妹了?在这个年代打听别人家的女眷可不是那么随便的事情。
张军摇了摇头,赶紧摆手:“都尉不要多心,即为同僚,关心罢了。不说就是。”
不过想来张良的家里情况也是一般,或者说不太好。这会儿女人出嫁的法定年纪是十三岁,十五了还没嫁,那就是有些问题了。
唐代的婚姻制度是开放而又拘谨的。允许女人离婚改嫁,但是又要求婚姻必须门当户对。还有纳妾制度。而且婚姻是父母包办制,不从者杖一百。不听话就打死你。
门不当户不对的也要惩罚,不过不至于打死,一般贱户就是判个一年两年徒刑,上户是罚钱。
唐代还禁止同姓和表亲结婚。
不过这个时代,穷人家买婚的比较多,直接谈生意,价格谈拢就交易。感觉这应该就是彩礼的原型了。
而富实人家,包括达官贵人才是嫁女,要给女儿准备足以让现代老丈人吐血三斗的嫁妆才行,所以唐代富贵人家的老闺女还是挺多的。真嫁不起。
这个美好的习俗一直保持到了宋代,随着南宋一起没了。实在真是,太特么可惜了。
《太平广记》,右卫上将军伊慎小女出嫁,她的哥哥卖了南城庄田获钱一千贯充做嫁妆……想想都特么流泪,多么美好的年代,多么和谐的风俗啊。
“现在家里的生记可是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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